粤能环保带你回顾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变迁史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走过萌芽期、过渡期、发展期这三个阶段。各阶段政策及政策工具的变化深受时代变迁和政策环境变化影响,政策主体和工具的转变是生活垃圾治理理念和价值观的变化。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政策作为日常生活行为的公共政策,要回到日常生活实现理性以及价值理性统一的治理实践。未来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的完善需处理技术、文化、制度、经济等问题,引导社会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一、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缘起

21世纪来,我国每年的城市生活垃圾产出量都在亿吨级以上,并保持着上涨的趋势。有很多的城市面临着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垃圾治理关系着全国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着城乡综合发展,是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最重要的一步。

2016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粤能环保带你回顾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变迁史

20196月,在世界环境日的来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着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到201911月,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9%30个城市已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237个地级市启动垃圾分类。

粤能环保带你回顾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变迁史

事实上,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了垃圾分类收集政策,号召全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且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台全国性和地方性多项垃圾分类法规,但是实行效果不尽人意,可见实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复杂性。


二、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崛起

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上升趋势,尤其是90年代中后期上升幅度极为显著。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环保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政策法规为内容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政策体系。

粤能环保带你回顾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变迁史

1. 《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以及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明确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为垃圾治理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


粤能环保带你回顾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变迁史

2. 作为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环境监管、防治环境污染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指导。在试行法颁布十年之后,于1989年重新修订并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对垃圾进行合理分类,同时加大对政府、企业及个人等环境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

粤能环保带你回顾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变迁史

3. 1986年国务院批复了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国家正式开始对全国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第三十条规定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

粤能环保带你回顾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变迁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