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年内解决填埋场渗漏问题,并开建20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10月1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提出,要重点解决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填埋场渗漏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问题。

  方案提出下列目标:到2024年,基本实现排查出渗漏问题的填埋场不再处置原生生活垃圾;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实现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全省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实现设市城市全覆盖。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30户以上自然村寨收运设施覆盖率达到90%。




  垃圾分类方面,方案提出,鼓励城市(建成区)推行“四分类”,逐步建立撤桶建站、定时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合理布局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规范可回收物站(点)的管理,提升单独投放比例;实行分类运输,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采用共建共享方式,统筹合理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布局;明确飞灰处置途径,以市(州)为单位结合服务范围、运距等因素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保障飞灰安全处置;加快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示范,用三年时间力争全省基本形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格局。方案计划在2022年至2024年,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座,总处理规模达11800吨/日,其中,2022年,开建6座,规模5000吨/日;2023年,开建11座,规模5500吨/日;2024年,开建3座,规模1300吨/日。

  厨余垃圾处理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合理选择处理工艺,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处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采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统筹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行收运处置一体化,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提升厨余垃圾处理水平。

  垃圾填埋场治理方面,方案提出,持续推进填埋场问题整改,集中力量攻坚渗漏污染问题;聚焦填埋场入场计量与检验、填埋作业及作业区覆盖、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渗滤液处理、环境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加大运行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库容已满填埋场封场治理。各地不得新建填埋场。

  方案还指出,要探索偏远地区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现有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加大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寨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垃圾处理设施支持力度,逐步解决偏远农村地区垃圾收运难问题